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增设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为我校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最终备案结果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3月15日前与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联系。联系电话:024-23986560 13842069002
沈阳药科大学
2023年3月8日